×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公告公示

长寿城区菩提组团菩A9-4/03地块、菩A11/03地块控规修改成果的公告

日期: 2023-11-21

     202 3 8 24 日, 区人民政府以 收文办字〔 202 3 3329 公文交办通知书批准了《 长寿城区菩提组团菩A9-4/03地块、菩 A11/03 地块控规修改 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和《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》规定,现予以公布。

长寿城区菩提组团菩A9-4/03地块、菩 A11/03 地块控规修改

对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空间形态和视线廊道分析研究,提出地块控制指标优化建议。

A9-4/03:最大容积率由 2.3 调整为 1.2 ,地块视线通廊内建筑高度按照不高于 12 米且绝对高程不超过 333.00 米控制,其它区域建筑高度不超过 80 米,其余地块控制指标不变;

A11/03:最大容积率由 2.5 调整为 1.2 ,地块面向桃花河一侧沿道路红线 55 米范围内,建筑高度不高于 12 米且绝对高程不超过 333 米,其它区域建筑高度不超过 80 米,面向幸福大道一侧首排建筑布局和设计应参照铂宸小区(在建)首排建筑,在建筑高度和体量上形成对称关系其余地块控制指标不变。


重庆市长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
20 2 3 11 月21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